12月28日訊 浙江部分藥品帶量采購,擬中選結果公布。
1、浙江帶量采購,結果公布
12月24日,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發(fā)布《浙江省部分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擬中選品種公示》稱,經技術評審和價格評審,產生浙江省部分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擬中選品種目錄,現予以公示,公示時間:從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28日止。
據賽柏藍梳理,產生中選企業(yè)的藥品有雷貝拉唑鈉腸溶片、熊去氧膽酸膠囊、熊去氧膽酸片、注射用阿莫西林鈉克拉維酸鉀(5:1)、注射用頭孢呋辛鈉、注射用頭孢美唑鈉、注射用頭孢唑肟鈉等。
中選企業(yè)有:北京費森尤斯卡比、河北天成藥業(yè)、衛(wèi)材(中國)藥業(yè)、雙鶴藥業(yè)(海南)、深圳市康哲藥業(yè)、武漢普元藥業(yè)、山東魯抗醫(yī)藥、蘇州億騰藥品銷售、齊魯制藥、蘇州東瑞制藥、山東羅欣藥業(yè)集團,共11家藥企。
不過十幾天,浙江省本輪部分藥品的帶量采購就進行到了擬中選結果公布階段,可謂開展神速。
2、本輪集采納入8個大品種
據賽柏藍了解,12月9日,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才發(fā)布《浙江省部分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方案》,宣布對雷貝拉唑口服常釋劑型、熊去氧膽酸口服常釋劑型、阿莫西林克拉維酸注射劑、亮丙瑞林注射劑、頭孢美唑注射劑、頭孢呋辛注射劑、頭孢唑肟注射劑等8個藥品開展帶量采購。
對比擬中選結果可以看到,除亮丙瑞林注射劑外,其余7個藥品均有藥企成功擬中選。
據浙江省集采方案的描述,這8個藥品均是從未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中遴選的,用藥量大、金額比較高、競爭充分、臨床使用成熟。
參與浙江省本次部分藥品帶量采購的醫(yī)療機構范圍,主要是浙江全省所有公立醫(yī)療機構和軍隊醫(yī)療機構,同時鼓勵醫(yī)保定點民營醫(yī)療機構、醫(yī)保定點零售藥店自愿參與。
針對有意愿參與申報的企業(yè),浙江省劃定了五項條件,其中對于產能的規(guī)定值得注意——申報品種全年產能達到約定采購量2倍及以上。
3、申報分組,中選價或還可調低
浙江本次仍然是將申報品種分為A、B兩組,A組為原研藥或參比制劑,B組為其他仿制藥。針對參與申報的品種,浙江采取技術評審和價格評審相結合的方式同步進行。
技術評審。組織專家對每個申報產品(同品種涉及兩個品規(guī)的,由企業(yè)自行選擇一個品規(guī))的臨床使用療效、產品質量可靠性、臨床使用安全性、品牌認同度、包裝質量與方便性、服務信譽等進行評審,具體的分值如下表。
在技術評審環(huán)節(jié),每個品種的A、B組分別按照得分從高到低排名。申報企業(yè)3個及以下的,全部進入價格評審;4-5個的,3個進入價格評審;6-7個的,4個進入價格評審;8-9個的,5個進入價格評審;10-11個的,6個進入價格評審;12-13個的,7個進入價格評審;超過14個(含)的,8個進入價格評審。如遇最后一名得分相同,一并進入價格評審。
在價格評審階段,申報企業(yè)自行選擇一個品規(guī)進行報價。報價原則上不得高于以省為單位集中采購實際最低在線交易價格和集中帶量采購中選價格。
申報企業(yè)大于2個(含)的,有效報價(按差比價規(guī)則折算后的“單位申報價”)最低的確定為擬中選藥品。同品種同組中有2個及以上企業(yè)最低報價相同時,按照技術評審得分高低、2019年度在浙江省藥械采購平臺采購量、企業(yè)規(guī)模等因素確定。
申報企業(yè)只有1個的,滿足以下任一條件,即可確定為擬中選藥品。
(1)報價降幅達到2個及以上企業(yè)參加價格評審擬中選藥品價格的平均降幅(以下簡稱平均降幅)及以上或同品種另一組擬中選藥品(不含獨家申報企業(yè)藥品,下同)降幅及以上的;
(2)報價降幅達到平均降幅50%及以上或同品種另一組擬中選藥品降幅50%及以上的;
(3)報價降幅為所有獨家申報企業(yè)產品從高到低排名前50%(四舍五入),且報價降幅達到平均降幅10%及以上的。如遇最后一名降幅相同,按照技術評審得分高低、2019年度在浙江省藥械采購平臺采購量、企業(yè)規(guī)模等因素確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僅滿足(2)(3)條件的,也就是說降幅不達標,那么約定采購量就降為原約定采購量的50%。
每個品種按照2019年全省所有公立醫(yī)療機構年度(包括軍隊醫(yī)療機構,下同)藥品總用量的50%作為總約定采購量,其中A、B組約定采購量分別按其2019年全省所有公立醫(yī)療機構采購份額確定(最高、最低約定采購量分別為該品種年度藥品總用量的45%、5%)。約定采購量以外的剩余用量,醫(yī)療機構仍可采購中選藥品或者省藥械采購平臺在線交易的未中選藥品。
如A、B兩組中任意一組無中選藥品,則該組約定采購量的50%歸并至另一組[僅滿足上述(2)(3)條件的除外,下同],剩余50%作為約定采購量以外的剩余用量。
如A、B兩組中任意一組只獲得50%的原約定采購量,則該組另50%原約定采購量的一半歸并至另一組,剩余一半作為約定采購量以外的剩余用量。
浙江省本輪集采的采購周期仍然為12個月。值得注意的是,浙江省規(guī)定,經商省衛(wèi)生健康委,如同一品種A、B兩組同時中選,公立醫(yī)療機構在使用該品種時,可以突破“一品雙規(guī)”限制;采購周期內,如遇國家組織藥品帶量采購品種目錄相同,將按照國家政策要求進行相應調整。
此外,采購周期內,如遇其他以省為單位集中采購價格和帶量采購價格低于浙江省中選價格的,企業(yè)應主動申報,并調整中選價格,也就是本次的中選價格,并不是一錘定音的,或存在進一步降低的可能。